了解菲律宾当地的税收政策,帮助您在菲律宾能够更好的制定用工计划和雇佣策略。
(1)征收对象及税基
①国内公司:以菲律宾国内外所有净收入为基础纳税。
②常驻外国公司(180天以上):根据菲律宾境内取得的净收入纳税。
③非常驻外国公司:根据菲律宾境内取得的总收入纳税。
(2)税率
①现行的公司所得税税率为应纳税收入的25%,资产不超过1亿比索(不包括土地),且净应税所得不超过500万比索的菲本国企业的所得税率为20%。
②如果公司应纳税收入为零或负数,或最低公司所得税超过其普通公司应纳所得税,则自该公司第4个年度起可按2%的最低公司所得税征收。专营教育机构和非营利性医院按应纳税收入净额的10%征收。
③居民、非常住居民、常驻外国人、非常驻外国人在菲律宾从事商业和贸易,按0-35%的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在菲律宾不从事商业和贸易的外国人,一律按25%的税率对其收益进行征收(如利息、投资收益)。
④自2022年1月1日起,适用于区域运营总部(ROHQ)的企业所得税率从10%升至25%。外国公司通过未在菲律宾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股票出售中获得的资本收益所得税率从5—10%升至15%。离岸银行业务单元(OBU)与非居民进行外币交易获得的收入,以及从对居民的外币贷款中获得的利息收入从原来的免税和10%升至25%等。
税率为12%。根据菲律宾2017年《税收改革法》,免征增值税的商品类别减少至初级农产品、教育和卫生服务。根据2021年《企业复苏和税收激励法》(CREATE),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用于预防、控制和治疗 COVID-19的药品、疫苗、医疗设备、备件和原材料的销售及进口免征增值税;从2021年1月1日起,用于治疗癌症、精神疾病、结核病和肾脏疾病的处方药和药 品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 12% 申报日期每月20号
个人所得税 5%-32% 申报日期每月10号
公司所得税 25% 申报日期每年的4月15号前/会计年度结束后的第 四个月后的第15天之前
货物预扣税 1% 申报日期每月10号
服务预扣税 2% 申报日期每月10号
租赁预扣税 5% 申报日期每月10号
咨询预扣税 5%-15% 申报日期每月10号
菲律宾的税务申报可有公司自行发起税务申报,也可以有获得授权的税务 代理机构或代理人代为申报。
菲律宾企业或代理报税机构/个人在税务局官网发起税务申报,并按照申报 金额通过企业在税务局网上系统关联的银行账号进行纳税。
包括供应商汇总表、销售与采购汇总表、客户汇总表、员工汇总表和记账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