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老挝当地的税收政策,帮助您在老挝能够更好的制定用工计划和雇佣策略。
老挝政府规定:燃油、酒(含酒精)类、软饮料、香烟、 化妆品、烟花和扑克牌、车辆、机动船只、电器、游戏机(台)、娱乐场 所服务、电信服务、彩票和博彩业服务等15类商品和服务项目必须缴纳消 费税,具体税率从10%-110%不等。
老挝政府规定:薪金、劳务费、动产和不动产所得、知识 产权、专利、商标所得等必须缴纳所得税,具体税率以30万基普为起征点, 30万-150万基普为5% 、150万-400万基普为10%、400万-800万基普为 15%、800万-1500万基普为20%、1500万基普以上为25%。外国人按总 收入的10%计征。
按可收税利润(6000万基普以上)的35%计征。
消费者在购买产品的同时,需额外支付产品进项价格10% 的增值税。
报税时间是12月31日前,但利润税按季度纳税,个 人所得税逐月缴纳;
根据老挝法律,企业纳税渠道为企业按规定直接向 所在税务登记部门缴纳;
根据老挝法律,企业在老挝的纳税手续为企业直接 到所在税务登记部门申报并缴纳;
企业在老挝纳税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包括:税务报 表、发票、外国投资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经营许可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