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灵活用工🤔💼🌐
灵活用工是一种随着市场经济形势不断变化而兴起的新型用工方式,它与传统的固定刚性的全职用工方式相对。灵活用工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和便捷性,使企业能够更快地应对销售旺季和生产高峰等临时性需求。在数字经济时代,灵活用工开始进入高速发展期,尤其得益于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和数字经济的成熟。
灵活用工的概念起源于20世纪20年代的美国大萧条时期,旨在解决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该概念由阿特金森于1984年提出的“弹性企业模型”衍生而来。自此以来,不同的个人和组织对灵活用工的定义提供了不同的解释。
例如,在2006年,《灵活用工与弹性就业机制》一书中提到,“灵活用工”是在微观经济劳动关系层面,基于劳动力交易和人权保护产生的新现象。这种变化体现在用工模式、工作时间、地点、环境、薪酬和管理方式等多个方面。其中,“灵活性”主要指企业和独立承包商自主协商,自由组合用工条件。
2018年,《灵活用工——人才为我所有到为我所用》一书中将“灵活用工”定义为:以规定工作任务或固定工作时长为前提,企业利用兼职、劳务合作、自雇合作、劳务派遣、短期合同、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多种工作形式,帮助企业人力资源队伍快速调整、精确匹配、弹性管理和敏捷适应环境变化。
2020年,《灵活用工行业研究报告》将“灵活用工”定义为一种区别于传统固定用工模式的新型弹性用工模式,其表现为劳动者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的灵活、企业雇佣形式和管理方式的灵活、服务商服务形态的灵活等。其本质是用工关系的灵活,个人与组织的关系从传统的劳动关系变为广泛的劳务合作关系。
二、劳务派遣与灵活用工的区别🚧👥↔️💼🌐
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是两种不同的用工方式,它们在合同形式、用工风险承担、人员后续管理、薪酬决定方式以及收费标准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公司根据实际用工单位的需要,通过与派遣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将派遣员工派遣至实际用工单位的用工方式。传统的劳务派遣业务一般涉及到三方劳动关系,即用工单位、派遣人员及劳务派遣公司。用工单位通过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派遣协议获得派遣人员使用权,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劳动人事关系、工资保险关系和劳动用工手续的建立,同时代收代付工资、社保、公积金等人工成本。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由用工单位负责,派遣人员接受用工单位管理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相比之下,灵活用工的合同形式更加灵活,如兼职、自雇合作、劳务合作、短期合同等。灵活用工的个人与企业之间没有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个人以服务商的身份为企业提供服务,通常由佣金或按工作量收费的方式进行薪酬决定。企业可以根据需要随时调整用工数量,同时不用承担日常管理的责任。
与灵活用工相比,传统劳务派遣需要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用工风险和日常管理责任。此外,劳务派遣模式常常出现派遣单位与用人单位责任不明确、对劳动者的保护较弱等系列问题。为了规范劳务派遣行业的发展,2014年出台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中明确表示,用工单位应该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这在一定程度上催化了国内灵活用工的需求,灵活用工正逐渐成为一种新型用工方式。
劳务派遣与灵活用工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用工合同形式劳务派遣公司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而灵活用工服务商则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委托、业务外包、岗位外包、业务流程外包协议等。例如,某汽车制造企业需要在销售旺季时加大生产力度,便可以通过与灵活用工服务商签订协议,雇佣一批独立承包商来满足企业的临时用工需求。
2. 用工风险承担在劳务派遣中,用人单位需要承担用工风险。当用人单位对派遣人员造成损害时,劳务派遣公司与用人单位共同承担赔偿责任。而在灵活用工中,灵活用工服务商帮助企业全方位降低用人单位用工风险,用人单位无需承担用工风险。例如,某互联网公司需要开发新产品,便可以通过与灵活用工服务商签订协议,雇佣一批独立承包商来完成项目开发,灵活用工服务商会为用人单位提供独立承包商的社保、税务等方面的管理服务,降低用人单位用工风险。
3. 员工后续管理在劳务派遣中,用人单位控制业务进展,由用人单位对派遣员工进行管理,劳务派遣公司不参与派遣员工劳动过程的管理。而在灵活用工中,灵活用工服务商需要参与业务的进程,为用人单位提供独立承包商入职、在岗到离职的全流程管理服务。例如,某广告公司需要制作一支广告宣传片,便可以通过与灵活用工服务商签订协议,雇佣一批独立承包商来完成制作工作,灵活用工服务商会为用人单位提供独立承包商的日常管理服务,包括独立承包商的考勤、绩效管理等。
4. 员工薪酬标准在劳务派遣中,派遣人员的薪酬及“五险一金”均由用人单位决定,按照用人单位正式员工的标准实行同工同酬。而在灵活用工中,灵活用工服务商帮助用人单位制定独立承包商的薪酬合规标准。例如,某餐饮企业需要在节假日时增加服务员数量,便可以通过与灵活用工服务商签订协议,雇佣一批独立承包商来满足企业的短期用工需求,灵活用工服务商会为用人单位制定独立承包商的薪酬标准,并按照标准向独立承包商支付薪酬。
5. 业务适用范围
劳务派遣公司一般只针对国内用工市场,不提供海外人员雇佣服务。而灵活用工服务商可为用人单位提供全球性的用工服务,用人单位可以轻松获取全球劳动力资源。例如,某跨国企业需要在某个海外市场招聘一批销售人员,便可以通过与灵活用工服务商签订协议,雇佣一批当地的独立承包商来完成销售任务,灵活用工服务商会为用人单位提供当地独立承包商的管理服务,并帮助用人单位了解当地用工法规和文化习惯。
三、灵活用工高速发展期📈💥
尽管新能源行业在海外市场前景广阔,但中国企业在面对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影响时,走向全球市场并不容易。要想成功地在国际市场站稳脚跟,需要克服许多困难和挑战。
相较于发达国家,中国灵活用工的发展起步时间相对较晚,过去大部分企业通常采用传统的劳务派遣模式。然而,在2014年《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出台之后,国内灵活用工开始逐步规范发展。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发布对劳务派遣员工数量进行了严格的规定,推动企业逐步缩减派遣人员数量和比例,从而促进了我国灵活用工的规范化发展。据灼识咨询的数据显示,自2014年发布规定以来,我国灵活用工人数从69.25万人增长至2018年的128.1万人,年复合增速达到16.6%,预计到2023年将达到261.8万人。在行业方面,从事新经济业务(如互联网、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网上银行服务、资讯科技、新制造和新零售等)的灵活用工人数从2014年的12.12万人增加至2018年的42.96万人,年复合增速高达37.2%,预计到2023年将达到129.4万人。
虽然传统行业的灵活用工人数相对较少,但同样呈现出高速增长的趋势。传统金融服务行业的灵活用工人数从2014年的3.79万人增加至2018年的9.26万人,预计到2023年将达到24.14万人;房地产行业的灵活用工人数从2014年的2.58万人增加至2018年的5.72万人,预计到2023年将达到14.53万人。
企业在雇佣非全职员工或准备进入海外新市场时,可以选择灵活用工模式(通过兼职和独立承包商的形式)来雇佣海外员工。这种模式成本更低、更灵活,速度也更快。作为一种全新的用工模式,灵活用工成为企业在海外用工余缺调节、解决余缺矛盾的重要选择,能够为企业的海外用工需求提供良好支持,帮助企业节省用工成本。
此外,为了能够快速有效地在海外市场进行资源整合,企业需要针对目标市场进行一系列业务配置和组织架构上的调整。灵活用工能够加快企业海外组织建立及资源整合效率,规避许多可避免的程序和法律规定上的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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